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操作程序,根据《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郑财教[2013]2号)和《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郑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教财[2013]15号)的相关规定,将我校学生资助申请工作明确如下: 一、学生申请 (一)资助政策宣传 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对全体学生,尤其是新入校学生开展中职资助政策的宣传、宣讲,主要讲清中职资助政策适用的范围、条件和标准,详细告知学生申报时限、申请程序、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各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板报、班会、制作展板等形式对学生资助工作统一进行宣传讲解。 (二)学生申请 1、受助对象在每学期开学时确定一次。 2、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涉农专业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免学费登记表》(附表1)和《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附表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1)受助学生户口本第一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2)受助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3、享受中职资助政策的非涉农专业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表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表4)和《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附表5),并根据资助项目、户籍性质、家庭经济条件的不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受助学生户口本第一页、本人页复印件; (2)受助学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3)低保证、低收入证复印件,或加盖发放机关印鉴的以上证明复印件;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 二、学校评审 (一)班主任审验、收集材料 学校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对学生提交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申请材料进行审验和收集: 1、对学生提供申请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比对,确认一致后由班主任在复印件上逐张签署“经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上本人名字。 2、对申请表中填报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查、核对,经确认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 3、对经初步审查符合上报条件的申请材料、学生信息进行归类整理,向学校资助管理部门报送审核。 (二)学校及教育局资助领导部门评审 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各班级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成立包括学校领导、资助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受助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对本校受助学生材料按资助政策要求进行逐人审查、评审,评审重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学生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所申请的资助项目; 2、学生修读的专业是否具备受助条件; 3、户籍性质的认定是否合理、正确,当前户籍是否具备受助条件; 4、贫困证明是否具有效力,是否具备享受资助的条件; 5、连片特困地区农村籍学生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错漏; 6、国家助学金的受助比例是否控制在15%以内,国家免学费城市户籍的比例是否控制在10%以内。 7、其他应由评审小组审查、评审的内容。 三、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一)全国系统审核 资助管理部门应对学校提交的各类资助信息每天进行审核,如因其他事项不能及时审核,最迟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每月(不含2月和8月)月底前学校当月提交的各类受助信息必须审核完毕。 (二)纸质材料的审核 资助管理部门应对学校报送的各类汇总表、统计表进行认真的审核和评价,审核结果及时反馈至学校。 (三)受助名单的公示 审核结束后由资助管理部门统一制作公示名单(附表9),及时在学校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应根据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批复的免学费名单,向免学费学生发放《XX学校免学费通知》作为学生免缴学费的依据。学校要将《XX学校免学费通知》和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反馈的受助名单妥善保存备查。 四、“中职资助卡”的办理与发放 (一)“中职资助卡”的办理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资助资金必须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通过代发银行打入学生本人的“中职资助卡”中,因此,学校应依据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批复的学生名单,为受助学生集中办理“中职资助卡”。中职资助卡的办理程序是: 1、分类汇总需办卡学生信息 各班级将需要办理“中职资助卡”的受助学生相关信息按审核通过学生名单顺序填入《郑州市中职资助卡集中开户通知书》(附表6)中。 2、收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 各班级依据《郑州市中职资助卡集中开户通知书》中的学生顺序收集身份证复印件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应按照学校资助部门指定的日期和方式按时报送。 (二)“中职资助卡”的发放 “中职资助卡”由学校统一领取,集中发放。 学校将“中职资助卡”逐人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由学生本人在中职资助卡领取签名表上签字确认。 “中职资助卡”原则上必须由学生本人领取,不得代领和代签。如遇特殊原因学生本人确无法到场领取,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可由委托人代为领取,学校应留存相关材料备查。 附件: 1、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免学费登记表 2、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 6、郑州市中职资助卡集中开户通知书
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免学费登记表(附表1).doc
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附表2).doc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表3).doc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表4).doc
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附表5).doc
郑州市中职资助卡集中开户通知书1(附表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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