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先进工作者”评选安排意见
院直各部门: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的安排,2010年全院各项工作在学院领导下取得了很大成绩,本学年各项工作已接近尾声,为认真总结2010年全院各项工作,树立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的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促进学院跨越式向前发展。现对2010年年终评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选范围、条件及名额
1、本次评选范围涵盖全院教工(除外聘教师)、分教师组、辅导员组、工作者岗位组(院办、总务处、招生就业办等)三组。
2、部门月考评连续两次被评为三等者不得列入“先进工作者”评选中;一学期请假超过五天者不得列入“先进工作者”评选中。
3、每组最终确定推荐人选时须全组人员现场按各部门的具体评定标准评定。
4、每组推荐人限定为3人。
二、评选程序
评选采用个人申报(有申报材料)、部门推荐(有推荐材料)、学院评优领导小组(院长办公会成员)最终审定的逐级评审模式进行。各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
相关部门初审合格的参评对象后,学院办公室于1月15日前上报学院评优领导小组处。教师组由教务处、学院办公室初审;辅导员组由学生处、学院办公室初审;工作者岗位组由参评人员所在部门及学院办公室初审。学院评优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象。
奖励采用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方式。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学院在年终大会进行表彰,颁发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及相应奖金。
河南新闻进修学院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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