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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助人员简章 |
www.xwxedu.cn 2014/3/25 15:36:05 来源:河南新闻学院 |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宛政纪〔2011〕3号、宛政纪〔2012〕17号)精神,经省公安厅、南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市保安公司)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公安辅助人员130名。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130名。其中市公安局基层单位辅助人员90名,聘用后安排在市公安局基层单位外勤岗位,适合男性;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辅助人员40名,男女不限,聘用后安排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岗位。 二、本次招聘的辅助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南阳市保安公司本次招聘的辅助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公安机关下属单位相关岗位辅助工作,所招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企业用工人员相关待遇,由南阳市保安公司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工资标准:人均1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辅助岗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2、户籍地不限; 3、年龄18到35周岁(1996年3月至1979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的考生需要具备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已经招聘为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如纹身等)。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2014年3月24日在南阳市政府网站、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阳市人事考试网站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报名地点:南阳市区白河南兴隆路3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大厅。报名人员须事先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ny.lss.gov.cn)或南阳市人事考试网站(www.nyrsksw.com)下载打印并填写“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市公安局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各1张)。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根据省财政、物价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共计60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4月23日上午在报名地点(南阳市区白河南兴隆路3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文化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4、体能测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前,考生需签订体能测试协议书,考生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 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步和纵跳摸高两项,男子1000米跑步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纵跳摸高≥2.65m为合格,纵跳摸高﹤2.65m为不合格。女子800米跑步和纵跳摸高两项,女子800米跑步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纵跳摸高≥2.30m为合格,纵跳摸高﹤2.30m为不合格。计入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计算机操作应用考试。报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的考生,在体能测试合格后全部参加计算机操作应用考试,计算机操作应用考试满分为100分。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市公安局基层单位的考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的考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应用成绩×40%。 7、体检。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职位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以下2个文件执行: 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体检所需费用由医院按规定向参加体检人员收取。 8、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9、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阳人事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阳市保安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辅助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阳市保安公司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已聘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南阳市公安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犯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南阳市政府网站、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南阳市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377-6313751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7-61691185(市人事考试中心) 0377-63311110-26001(市公安局人事科) 南阳市招聘公安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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