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国家、集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保卫处人员值班实行轮流排班制,平时根据保卫处值班安排,每天按时交接班。特殊情况根据处领导安排,及时增加值班、巡逻、守护人员。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经常检查保安巡逻、守护情况,督促保安人员完成好巡逻、守护等任务,处理好日常事务,做好值班记录。 三、严格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和撒离岗位。 四、实行驻点值班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维护全校治安秩序,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处置各类治安问题。 五、值班巡逻中采取昼夜值班,蹲点守候和堵截相结合等形式,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 六、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各种治安苗头,对疑人、疑物认真盘查并及时报告。 七、非值班值勤人员不得在其工作区域逗留或寻衅滋事。 八、值班人员根据保卫工作任务的要求,及时加强值班、巡逻、守护力量的调整,并及时参预对重点部位的值班、巡逻、守护工作,以确保校园安全。 九、处置当天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总值班,配合总值班做好事后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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