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贫困学生资助评定
学生凭各级贫困证明以书面形式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以系部为单位向学生处申请;学生处向学生籍贯所在地、所在系部、班级进行了解、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最终确定受资助学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