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党委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党委学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收集和整理学校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务工作各方面信息、动态。
3、根据党委决定,具体安排党委的工作日程、会议和重要活动。
4、协调党委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5、负责检查、督促党委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党委各部门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文件传阅、催办、整理、归档。
7、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信息。
8、负责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和兄弟院校党委系统来访的客人安排和接待工作。
9、负责学校党委及办公室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0、负责业余党校的日常工作。
组织部(与党办合署办公)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
一、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党组织、院党委的指示,拟订学院党组织建设规划,健全组织工作和党的干部工作制度并贯彻执行。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组建和换届工作,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3、会同人事处,做好优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稳定工作。
4、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工作。
5、会同纪委加强对学院各中层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协助搞好院级领导民主生活会。
6、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党建纪念活动,开展党建理论研究。 7、加强党校建设,制定业余党校教学计划,做好干部、党员、中青年学术和管理骨干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办事程序
(一)入党审批
志愿入党者向所在部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统一报送组织部门,经组织部门审核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在业余党校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以后,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
(二)转党的组织关系
1、转入:因就业升学等组织关系需转入我院的,由本人将组织关系先转入所在支部,然后由所在支部统一汇总后再转入院党委组织部门。
2、转出:因升学、就业、工作出现调动等需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本人向原所在支部写出申请,经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签字,并注明单位转入单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党费交纳情况等,由个人携带有效证件到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