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行政工作计划、总结、规划、报告的起草工作;
2、协助院长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各项行政事务;
3、负责公文的催办。
4、负责各项重大活动、会议的安排、检查和督办;
5、负责对上、对外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6、负责学院三级考核,评定部门奖金分配;
7、负责学院印章的管理;
8、负责学院的档案与保密工作;
9、负责学院文印工作;
10、负责学院用车管理;
11、监管公物、教材采购
12、负责学院值班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办事程序
(一)印章使用管理:详见学院文件《关于新公章启用和公章管理制度的通知》。
(二)文印审批
1、文印工作坚持节约原则,所有部门的打印业务和复印5张以上的须到院办领取印刷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到院办签署意见,持申请单到文印室按批准数量印刷;
2、200张以上的进行胶印,遵循以上办事程序。
(三)公车是使用审批
凡是学院公务用车(除正常班车外)由院办统一派遣,由使用部门到院办申请,填写用车登记表,由院办指派司机和车辆,部门自驾车辆履行车号和用车时间登记。
(四)会议室使用审批
各部门小型会议和学生会议原则上不使用学院会议室,部门召集的全员性工作会议需使用会议室的需到院办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介绍信签发
需外出办事需要领取介绍信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到院办申请领取,由办公室填写致信部门和人员、时间,不签发空白介绍信,介绍信不对准学生使用。 |